“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总结表彰暨发展研讨会”在京举办
作者: 赵阔
发布时间:201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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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刊编辑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
出席会议领导(中: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左二:中央文明办二局副局长赵树杰;右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司长陶世明;右二: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左一:中央电视台总编辑、副台长罗明)


2013年12月20日,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办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总结表彰暨发展研讨会”在北京梅地亚举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中央文明办二局副局长赵树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司长陶世明,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中央电视台总编辑、副台长罗明出席本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表扬并肯定了各媒体对公益广告做出的贡献,并对63家播出机构进行了表彰。
 
2013年以来,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公益广告宣传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主题,不断加大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力度,展示文明新风,弘扬正风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发挥了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引领社会风尚、传播精神文明的积极作用。截至10月底,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共制作公益广告3万多条,累计播出800余万次,总时长超过500万分钟,形成了广泛的宣传引导声势,受到社会各界欢迎和好评。
 
为鼓励在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和管理工作中,坚持规范管理和科学引导、持续加大制作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制播数量和质量、积极呼吁行业关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切实发挥鼓舞和引导作用,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发展的良性机制,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研究决定,将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10家管理部门,确定为“2013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管理工作示范单位”;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51家播出机构,确定为“2013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示范单位”;将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国广告协会电视分会2家机构,确定为“2013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突出贡献单位”。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在会上表示:“希望获得表彰的示范单位在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和管理工作中,继续加强统筹管理和组织引导,不断提升作品数量和内容质量,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全系统的表率。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示范单位的经验和做法,继续完善制度措施,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共同促进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健康繁荣发展,为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贡献。”


突出贡献单位合影(左:中国网络电视台总编辑汪文斌、右:中国电视广告协会电视分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金国强)
 
并就2014年公益广告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现“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全面的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是广播影视系统当前重要的内容,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各级广电部门和传播机构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思想凝聚到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中来,把行动落实到贯彻中央的各项工作部署里,我们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在大力做好广播影视宣传工作,全面推进广播影视改革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做好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完善的制度,促进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繁荣昌盛。
 
二、充分发挥广电媒体的优势,不断增加作品、提高质量、扩大影响
 
各级播出机构要继续做好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创作生产和编排播出,特别是要加强策划、加大投入,力求推出更多导向正确、创意新颖、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要格外研究广播电视节目和公益广告之间的内在联系,形成有效宣传联动,发挥优质节目对公益广告传播效果的推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覆盖传播的优势,要进一步研究新媒体的传播特点,集中利用门户网站、手机载体等新媒体同步发布公益广告,构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格局,进一步扩大影响。
 
三、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坚实长效发展机制
 
广播电视公益广告要不断增加数量、提高质量、扩大影响,必须有稳定的经费保障,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要将公益广告工作作为广告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争取党委政府给予相应的财政支持。同时,要结合实际,研究推动企业战略,公开竞标,公开拍卖冠名权,设立公益广告基金机制,以及建立社会企业团体和中坚力量参与制度等多种方式。通过市场化、多渠道的公益广告融资方式,为公益广告制作积累资金,坚实公益广告发展的创造历程。总局在积极抓紧实施政策的同时,明年也将拿出一定的资金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工作成绩突出的有关部门和播出机构给予奖励。
 
四、进一步健全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公益广告发展
 
各级广电行动部门要研究完善公益广告管理政策,确保各项工作有张有弛,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届时做好辖区内播出机构的监管,确保公益广告播出的总量和次数符合总局的要求。同时要做好服务引导工作,及时组织工作考核,鼓励先进、警示落后,采取适当形式进行通报,形成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发展。 
 
促进中国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事业的发展,需要持之以恒,2014年,国家广电总局将继续严格落实中央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做好引导工作。同时,希望相关单位多从实践中汲取经验,为建立广播电视公益广告长效的良性机制积极献言献策。□


 
责编:王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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