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圣象,创新圣象 | 圣象参展国际地材展并被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授牌示范单位
作者: 创意星球
发布时间:2019-04-02
31144 387

 

2019年3月25日第五届世界地板大会上,地板产业国家创新联盟成立,圣象集团正式成为该联盟发起单位之一,体现了圣象品牌对行业创新的引领和担当。

中国国际地面材料及铺装技术展览会是亚太地区最具权威性的行业贸易性展会,并且是全球三大展会之一,吸引着全球地材产业的目光。从建筑承建商、设计师、贸易商、到跨产业链的全球买家、业界领袖。

3月26日 授牌仪式

今日,圣象集团再创辉煌。3月26日上午,大亚圣象(上海)研发产业基地被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授予“中国林产工业创新成果产业化示范项目”并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E1馆南大厅举行了授牌仪式。

大亚圣象董事长陈晓龙先生、圣象集团各有关领导、各届嘉宾、媒体等莅临并参加授牌仪式。

陈晓龙董事长在记者会上表示:
“圣象希望与行业并肩,继续打造和推广木地板品类优势、文化优势、塑造中国制造木地板行业的世界优势、面向新渠道的系统优势,努力打造一块地板行业的创新高地。”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秘书长石峰先生在认定评价中表示:木地板行业同样呼唤一个有责任、敢担当的企业创新引领。大亚圣象(上海)研发产业基地秉承的企业创新精神和研发成果与行业共创共享的意愿,具有行业先进性和示范性。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首席专家,国家林业局计财司原司长孙健先生向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晓龙先生授予了“中国林产工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铜牌,标志着圣象集团面对全新时代、立足行业,对未来发展所做的全新的顶层设计和对行业继续发展所做的积极贡献

2018年11月,大亚圣象在上海浦东新区投资5亿设立大亚圣象(上海)研发产业基地,是企业面向未来自主创新的重要行动之一。大亚圣象在研发创新方面的诸多举措得到行业领导的关注和支持。

陈晓龙董事长还在授牌仪式中表示:
“在新消费时代,该研发基地在企业战略层面进行全面的顶层设计和赋能,打造全新价值空间,并用信息化打造面向未来的、行业创新高地!

 
3月26日展会现场

授牌仪式结束后,圣象集团董事长陈晓龙先生、圣象集团副总裁张翔伟等一行领导观摩展会现场,并对产品进行点评与指导。

     

      
领导观摩现场

本次展会上,圣象主要陈列的产品是商用地材系列,产品涵盖PVC同质透心卷材、PVC复合卷材、PVC复合片材以及商用实木复合地板、商用强化木地板等系列。

20多年来,圣象从木地板领军者发展为包括家用和商用的全品类地面材料解决方案专家,引领和推动行业的整体发展。目前圣象集团拥有18家地面材料及辅配件生产工厂。

      
    
圣象商用地材产品

创新产品 洞察市场

展会上,圣象带来了很多创意新产品,其中圣象海外事业部带来的Spillmaster防水地板格外引人瞩目。

      
Spillmaster系列产品及工作人员

如今,圣象营销网络已遍布全球,设立43家分公司,其海外商务合作伙伴已多达55家,在中国拥有3000家地板终端门店,在美国、韩国、香港、加拿大拥有多个独资、合资、合作的营销公司。

 
创新科技,引领行业

除了Spillmaster防水地板,圣象在木竹商用地板与PVC商用地板上都采用了最先进技术设备和设计理念。

并且在产品上,圣象运用了当下世界领先的技术设备:带喷涂系统、全自动化配胶的VITS浸渍系统,提升了表面耐磨、抗冲击力以及耐椅子轮子磨损等指标,以适应大型公共商用场所对商用地板的特殊要求。

    
创新领域,强化品牌竞争力

随着国家侧供给改革的深入和消费升级趋势的延伸,商用地材在以酒店,甚至是写字楼、商场、学校、幼儿园、电影院等为代表的商业领域呈现爆发式需求增长。

而商业空间所使用的铺地材料是有别于传统木质地板的,从产品上来说商用地材有着更加严苛的标准。

因此,圣象集团将依托强大的品牌优势和独有的核心竞争力,使得圣象商用地材从零售领域到工程渠道或是设计师渠道,不断通过技术升级,产品迁移,销售下沉等方式,稳扎稳打,渐进式推进,在商用地材领域逐步建立自己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客户提供了面向商用领域的多品类集成产品解决方案。

圣象以消费者需求为核心,
以创新为企业发展的战略驱动,
坚持在产业升级、产品研发、人才引进
以及培养上保持高位投入,
使研发的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市场力、消费力,
成为圣象持续新增长的驱动力。

目前,圣象的国际化战略实现了品牌在横向和广度上的发展。在未来,圣象还将继续借助资本、合作伙伴的力量与专业, 合理布局海外市场,探索海外零售模式,实现资本、人才、技术、品牌和产品的全面“走出去”,进一步完成产业链和品牌在海外市场的双重延伸,真正将 “中国的圣象”打造成为“世界的圣象”!

31144
世界圣象,创新圣象 | 圣象参展国际地材展并被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授牌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