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韶春

单位:辽宁传媒学院
职务:无
个人简历

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评委,现任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书记,辽宁省教学名师,沈阳工业大学教学名师,辽宁省优秀教师。在沈阳工业大学担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学位委员会委员、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编委会成员。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中国广告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广告年度案例大奖评委、金犊奖筹备委员;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课题评审学科组专家、辽宁省人大地方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辽宁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辽宁省委、省政府中青年决策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