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单位  纳爱斯集团
征集作品  综合设计

命题要求阐述

【综合设计】

1.IP设计:结合品牌调性及背景,设计SupNice的ip形象,形象具有品牌辨识度,能强化消费者对SupNice的品牌认知度,形成品牌特有的视觉符号。

2.产品设计:①结合品牌定位及运动洗护需求,设计目标需求人群喜欢的概念产品,卖点具有吸引力,不得照搬市场现有产品卖点。或对选择的SupNice产品进行重新设计,设计不局限于标签,可结合创意对瓶型、泵头等进行更改。结合创意需要,也可对logo进行调整。(如作品中借鉴第三方字体,提交时请注明借鉴的字体)②根据品牌定位及SupNice产品线,构思和设计SupNice产品的礼品包或洗漱包,包内产品可依据创意自行组合,且兼具颜值、实用性、便携性,提交作品时可附带对礼盒想表达的概念说明。


奖项设置

综合设计创意大赛总奖金为10000元,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金级类:1名,奖金5000元,颁发奖杯、证书

银级类:1名,奖金3000元,颁发证书

铜级类:2名,奖金1000元,颁发证书

优秀类:若干,颁发证书

入围类:若干,颁发证书


创作说明

★产品名称

超能SupNice运动衣物洗衣液

超能SupNice球鞋清洁泡沫慕斯

★广告主题 

科技,让运动更美好

★品牌调性

青春 活力 科技 运动专研

★传播\营销目的

1.树立SupNice专业化品牌形象,感受科技带来美好的运动洗护体验,提升品牌认知度和美誉度。

2.引导消费者运动专洗的消费习惯,打造运动洗护第一品牌,引领运动洗护产品市场。

★目标用户群

有运动洗护需求的人群

主要竞争者

蓝月亮

★建议列入事项

1.所有作品须体现SupNice品牌LOGO及产品。

2.所有作品须遵守广告法。

3.要求所有作品原创,不得抄袭,符合策略单要求。


素 材 库

Logo及产品图片

素材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g8FD_QbCcL585KEqYmpUA 

提取码:ozm6


产品信息

本次命题设计可以从以下2个产品中,选择其一进行创作:

产品一(主推)

产品名称:超能SupNice运动衣物洗衣液

产品背书:杭州亚运会官方指定清洁洗护用品

产品卖点:专为运动衣、瑜伽服、泳衣设计,呵护衣物纤维吸湿、排汗、透气性能;18小时长效抑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克雷伯氏菌);油污隔离技术,运动出汗不油腻;去除异味分子,根源去酸臭汗味;薄荷&青草香氛,清爽舒适。

产品规格:600g

 

产品二

产品名称:超能SupNice球鞋清洁泡沫慕斯

产品背书:杭州亚运会官方指定清洁洗护用品

产品卖点:高密喷头,轻松喷出绵密泡沫,高效去污;免水洗温和配方,适应多种鞋型;专研抑菌型配方,有效抑制常见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薄荷&海洋香氛,清香怡人。

产品规格:450ml


关于超能SupNice

企业简介

SupNice是高端天然洗护创领者超能旗下运动子品牌,延续超能“天然洗护”产品定位,洞察运动人群消费痛点,以“运动专研”为主核心诉求,高效便捷的满足各类运动场景的专业洗护需求,享受健康舒适体验,激活运动潜能,让全民爱上无负担“轻”运动,科技,让运动更美好!

 

官方平台:

官方网站:https://www.cnnice.com

超能官方微信公众号: 超能官方微博 超能官方旗舰店

参赛指引

网上提交方式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使用创意星球网进行报名并提交作品。

(2)作品提交网址:xyj.5iidea.com,或点击顶部“上传作品”进入作品提交通道。

(3)参赛者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虚报、瞒报信息。由于虚报、瞒报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参赛人自行承担。

(4)同一作品(含系列)在作品列表中只能生成一条记录,如出现多条记录则视为重复上传;多人小组或团队共同创作的作品

应由小组任意一名成员上传,并在上传过程中添加所有作者;如发现多个账号上传同一组作品亦视为重复上传。参赛人必须在报名截止前自行删除重复作品,报名截止后不得对作品进行任何修改或删除。

参赛费用

一律免收参赛费。

参赛资格

全国专科、高职、本科、硕士、博士等在校学生。同时接受中国境内就读的外国留学生和赴国外留学的中国留学生及港澳台亚欧美等在校大学生参赛。

参赛要求

1.每组作品(系列作品为一组)对应一个作品编号并由系统自动生成。

2.作品编号或条形码作为识别作品的唯一标识,作品展示部分不得出现院校、系、姓名或其他特殊记号。

3.广告文案类别作者不可超过3人,其余类别作者均不可超过6人。

4.所有类别指导老师不得超过3人。

5.为不影响正常上传,在保证作品画质的前提下尽量缩小作品电子文件体积。

6.支持原创,杜绝抄袭。作品不允许大量或全部使用素材(如平面素材,影视类混剪等),素材须取得官方或作者本人授权才可使用。

7.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赛事须知

参赛者(包括单位和个人)完全了解并同意如下参赛规则及约定:

1.非中国大陆身份的参赛者是指在参赛时提交的身份证明系非中国大陆户籍机关颁发的身份证明的自然人或提交的登记注册证明系非中国大陆工商等登记机构所颁发的登记注册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赛者承诺并保证是参赛作品的独立创作者,对参赛作品享有完整的、独立的著作权,其作品中使用的图片资料等素材不得侵害他人现有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商号权等相关权利)以及其他民事权利(例如肖像权、隐私权等),且参赛作品必须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之新作。否则,经评审委员会裁定后,取消其获奖资格。如因此产生对第三人之侵权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参赛者自愿参加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活动,接受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以下称“组委会组织机构”,即天津创意星球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创作参赛作品。参赛者上传参赛作品时即同意将其参赛作品(包括在原参赛作品基础上修改后的作品)除具有人身属性以外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且同意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或经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授权的第三方发表其参赛作品、决定在发表、使用参赛作品是否对作者署名(不署名并不侵害参赛作者对参赛作品的署名权)以及署名方式,以及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参赛者上传参赛作品后,未经组委会书面授权,不可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使用参赛作品或向第三方转让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

4.组委会组织机构拥有参赛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等一切财产性权利,以及决定对前述财产性权利的使用、转让、授权等处分权,包括自行或授权第三方使用、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将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转让给第三方等。

5.所有参赛作品使用素材图片必须为组委会组织机构官方指定网站全景网(http://www.quanjing.com/Promotion/activity/2015adcampus/)提供,如使用其他图片素材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纠纷与组委会组织机构无关,并由提供该参赛作品的参赛者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侵权法律责任。如参赛者违反本条规定,导致组委会组织机构或组委会组织机构授权的第三方遭受损失的,参赛者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有参赛作品使用素材音乐必须为组委会组织机构官方指定网站MUSINESS(http:\\www.musiness.vip)提供,如使用其他音乐素材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纠纷与组委会组织机构无关,并由提供该参赛作品的参赛者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侵权法律责任。如参赛者违反本条规定,导致组委会组织机构或组委会组织机构授权的第三方遭受损失的,参赛者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参赛者保留参赛作品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及视频源文件(保留期限不低于一年),以便获奖后提供给组委会组织机构或因参赛作品著作权出现争议时用于甄别。因参赛者无法提供参赛作品源文件,导致无法确认参赛者作者身份的不利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7.参赛作品一经提交一律不退,请参赛者自留底稿。为保证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性,不得在参赛作品电子稿件中出现参赛者的任何与个人身份有关的资料或信息。

8.为方便第三方企业与获奖参赛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参赛者同意组委会组织机构在其参赛作品获奖后,将其姓名、所属单位或院校及联系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企业。除前述情况外,组委会组织机构承诺保护参赛者个人身份信息等隐私数据。

9.参赛作者提交的参赛作品作为附件是本约定的组成部分。

10.因非中国大陆身份的参赛者在参赛时提交的身份证明或登记注册证明无法获得有效验证而产生的参赛作品权属等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负责解决。

11.本报名表中电子签名及报名表电子版文件是参赛者真实意思表示,代表参赛者真实意志,与纸质报名表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2. 请参赛者仔细阅读上述规则及约定内容,保证参赛作品为合法、健康且独立创作的作品,不得有侵权、违法行为。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如果违反本规则,构成违约,参赛者应当向组委会组织机构承担违约责任,参赛者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以参赛者实际收益为准,包括奖金、奖牌、作品转让费用等;参赛者及其提交的参赛作品,如侵害了第三方享有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合法正当权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组委会组织机构如因此承担了法律责任,则组委会组织机构有权向参赛者追偿。

13. 参赛者如不同意上述规则及约定,请立即停止使用本系统在线提交参赛作品,并自动放弃参加本活动。参赛者在线提交参赛作品并完成电子报名、签名后,视为认可并同意参赛规则及其约定,自动接受组委会组织机构委托并创作参赛作品,自动接受本参赛规则及约定的约束。

14. 声明:本奖项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