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影视广告、短视频】
(1)欢迎各种形式的原创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真人实拍、手绘、动画等。素材可混剪,混剪占比不高于作品时长的30%。
(2)内容密切关联“加倍关爱 健康毓美丽”主题,通过有情节、记忆点的作品体现产品功能优势及在健康生活中的相关场景,可有效实现产品种草。
(3)短视频作品应适用于竖屏视频载体传播。针对抖音、小红书、微博等年轻化传播平台,创意制作专属传播内容。创意新颖,能在较短的时长内快速种草受众,引起关注。
(4)拍摄手法、器材不限。影视广告作品时长15秒~3分钟;短视频作品时长15秒~60秒。
命题要求阐述
1. 原创作品,形式不限,密切关联主题,忌抄袭。
2. 创意形式需新颖,符合受众接受和传播习惯。侧重网络传播及应用场景,符合社会化媒体传播特性。
3. 作品中的所有素材不可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图片、视频、音乐、字体等。
学院奖图片等素材官方支持单位:全景视觉
https://www.quanjing.com/Promotion/activity/adcampus
学院奖音乐素材官方支持单位:MUSINESS商用版权音乐平台
https://mp.weixin.qq.com/s/8QOGWhud-5StzygwqXJA1w
字体使用要求:需使用开源可免费商用字体,或自行设计/手写字体。
视频创意大赛总奖金为14000元,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金级类:1名,奖金5000元,颁发奖杯、证书
银级类:2名,奖金3000元,颁发证书
铜级类:3名,奖金1000元,颁发证书
优秀类:若干,颁发证书
入围类:若干,颁发证书
★产品名称
毓美丽®维生素EC颗粒
★广告主题
加倍关爱 健康“毓”美丽
★品牌调性
健康、阳光、守护、关爱
★目标用户群
增强免疫力需求人群;美白祛斑护肤需求人群
★传播\营销目的
1. 针对目标人群,提升毓美丽®维生素EC颗粒产品认知度。毓美丽®维生素EC颗粒为“毓婷”品牌旗下新产品,满足年轻女性健康保健新需求。
2. 通过有温度的创意作品,系统解读维生素EC复方制剂“加倍关爱”的独特功能利益点及产品优势。展现多元产品使用场景,建立消费者“健康毓美丽”的产品心智。
3. 强化毓美丽®维生素EC颗粒与“毓婷”品牌关联,深化消费者对于“毓婷”品牌延伸成为“女性健康领导品牌”的认知,提升品牌形象及好感。
★建议列入事项
企业logo、品牌logo、产品名称、广告主题、产品包装
★Logo及产品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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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CBx8yuZoIz6Yp-73mClyg?pwd=2025 提取码: 2025
(素材仅供参赛作品使用,不可商用)
产品简介:
毓美丽®维生素EC颗粒为华润紫竹药业2025年推出的“毓婷”品牌旗下新产品,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E和维生素C缺乏引起的疾病。
产品功能:
维生素C可提高维生素E活性,维生素E可增强维生素C稳定性,具有双向协同作用。产品具有增加机体抵抗力、保护皮肤、增加卵巢功能、促进胶原形成等药理作用。可美白祛斑、增加机体抵抗力、预防心血管疾病、减少过敏等。
产品卖点:
1) 原料好:德国进口维生素E;
2) 工艺好:智能制造流程自动化生产;
3) 包装好:加厚铝塑膜药效稳定不流失;
4) 含量足:每袋含维生素E 100mg、维生素C 200mg;
5) 使用便利:1天1次满足身体所需。
企业简介:
华润紫竹前身是北京第三制药厂,成立于1969年,是中国甾体性激素行业领军企业,是我国第一代避孕药的研发生产企业,拥有中国生殖健康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国家绿色工厂、北京生物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程(G20工程)行业骨干企业,拥有北京市生殖避孕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大分子药物与规模化制备全国重点实验室北京分中心等研发平台。2024年4月,华润紫竹成为华润双鹤全资子公司。
华润紫竹以女性健康需求为导向,拥有女性健康药品及器械、特色专科(口腔、眼科等)、原料药等多个产品系列。旗下“毓婷”品牌蝉联“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2025年品牌价值超17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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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小红书 (小红书号:49697780040) |
官方抖音 (抖音号:1793525671) |
扫描二维码添加管理员微信 备注“毓美丽+学校+姓名”加入创作交流群 |
★网上提交方式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使用创意星球网进行报名并提交作品。
(2)作品提交网址:xyj.5iidea.com,或点击顶部“上传作品”进入作品提交通道。
(3)参赛者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虚报、瞒报信息。由于虚报、瞒报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参赛人自行承担。
(4)同一作品(含系列)在作品列表中只能生成一条记录,如出现多条记录则视为重复上传;多人小组或团队共同创作的作品
应由小组任意一名成员上传,并在上传过程中添加所有作者;如发现多个账号上传同一组作品亦视为重复上传。参赛人必须在报名截止前自行删除重复作品,报名截止后不得对作品进行任何修改或删除。
★参赛费用
一律免收参赛费。
★参赛资格
全国专科、高职、本科、硕士、博士等在校学生。同时接受中国境内就读的外国留学生和赴国外留学的中国留学生及港澳台亚欧美等在校大学生参赛。
★参赛要求
1.每组作品(系列作品为一组)对应一个作品编号并由系统自动生成。
2.作品编号或条形码作为识别作品的唯一标识,作品展示部分不得出现院校、系、姓名或其他特殊记号。
3.广告文案类别作者不可超过3人,其余类别作者均不可超过6人。
4.所有类别指导老师不得超过3人。
5.为不影响正常上传,在保证作品画质的前提下尽量缩小作品电子文件体积。
6.支持原创,杜绝抄袭。作品不允许大量或全部使用素材(如平面素材,影视类混剪等),素材须取得官方或作者本人授权才可使用。
7.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参赛者(包括单位和个人)完全了解并同意如下参赛规则及约定:
1.非中国大陆身份的参赛者是指在参赛时提交的身份证明系非中国大陆户籍机关颁发的身份证明的自然人或提交的登记注册证明系非中国大陆工商等登记机构所颁发的登记注册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参赛者承诺并保证是参赛作品的独立创作者,对参赛作品享有完整的、独立的著作权,其作品中使用的图片资料等素材不得侵害他人现有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商号权等相关权利)以及其他民事权利(例如肖像权、隐私权等),且参赛作品必须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之新作。否则,经评审委员会裁定后,取消其获奖资格。如因此产生对第三人之侵权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参赛者自愿参加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活动,接受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以下称“组委会组织机构”,即天津创意星球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创作参赛作品。参赛者上传参赛作品时即同意将其参赛作品(包括在原参赛作品基础上修改后的作品)除具有人身属性以外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且同意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或经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授权的第三方发表其参赛作品、决定在发表、使用参赛作品是否对作者署名(不署名并不侵害参赛作者对参赛作品的署名权)以及署名方式,以及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参赛者上传参赛作品后,未经组委会书面授权,不可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使用参赛作品或向第三方转让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
4.组委会组织机构拥有参赛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等一切财产性权利,以及决定对前述财产性权利的使用、转让、授权等处分权,包括自行或授权第三方使用、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将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转让给第三方等。
5.所有参赛作品使用素材图片必须为组委会组织机构官方指定网站全景网(http://www.quanjing.com/Promotion/activity/2015adcampus/)提供,如使用其他图片素材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纠纷与组委会组织机构无关,并由提供该参赛作品的参赛者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侵权法律责任。如参赛者违反本条规定,导致组委会组织机构或组委会组织机构授权的第三方遭受损失的,参赛者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有参赛作品使用素材音乐必须为组委会组织机构官方指定网站MUSINESS(http:\\www.musiness.vip)提供,如使用其他音乐素材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纠纷与组委会组织机构无关,并由提供该参赛作品的参赛者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侵权法律责任。如参赛者违反本条规定,导致组委会组织机构或组委会组织机构授权的第三方遭受损失的,参赛者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参赛者保留参赛作品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及视频源文件(保留期限不低于一年),以便获奖后提供给组委会组织机构或因参赛作品著作权出现争议时用于甄别。因参赛者无法提供参赛作品源文件,导致无法确认参赛者作者身份的不利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7.参赛作品一经提交一律不退,请参赛者自留底稿。为保证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性,不得在参赛作品电子稿件中出现参赛者的任何与个人身份有关的资料或信息。
8.为方便第三方企业与获奖参赛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参赛者同意组委会组织机构在其参赛作品获奖后,将其姓名、所属单位或院校及联系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企业。除前述情况外,组委会组织机构承诺保护参赛者个人身份信息等隐私数据。
9.参赛作者提交的参赛作品作为附件是本约定的组成部分。
10.因非中国大陆身份的参赛者在参赛时提交的身份证明或登记注册证明无法获得有效验证而产生的参赛作品权属等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负责解决。
11.本报名表中电子签名及报名表电子版文件是参赛者真实意思表示,代表参赛者真实意志,与纸质报名表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2. 请参赛者仔细阅读上述规则及约定内容,保证参赛作品为合法、健康且独立创作的作品,不得有侵权、违法行为。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如果违反本规则,构成违约,参赛者应当向组委会组织机构承担违约责任,参赛者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以参赛者实际收益为准,包括奖金、奖牌、作品转让费用等;参赛者及其提交的参赛作品,如侵害了第三方享有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合法正当权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组委会组织机构如因此承担了法律责任,则组委会组织机构有权向参赛者追偿。
13. 参赛者如不同意上述规则及约定,请立即停止使用本系统在线提交参赛作品,并自动放弃参加本活动。参赛者在线提交参赛作品并完成电子报名、签名后,视为认可并同意参赛规则及其约定,自动接受组委会组织机构委托并创作参赛作品,自动接受本参赛规则及约定的约束。
14. 声明:本奖项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