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单位  景田(深圳)食品饮料集团有限公司
征集作品  短视频

所有作品均需符合品牌调性,契合命题诉求。围绕“热爱前行,Move On”的主题进行创作,作品必须为原创。

【短视频】

用镜头,记录你的热爱时刻——热爱不限形式、不限内容,我们希望你以「热爱前行Move On」为主题创作你的热爱。视频中需要有景田产品露出,拍摄到清晰的LOGO。内容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创意题材不限,创意广告、情景剧、VLOG、种草测评等均可;实拍、手绘、动画等原创创作形式均可。短视频需适合手机端观看,结合短视频平台属性,考虑视频爆点,能引发二次传播为佳。短视频作品时长15-60秒。

PS:短视频作品提交时需同步上传发布到抖音,带话题#景田MoveOn  #热爱前行MoveOn  #热爱前行喝景田  #景田杯  #景田学院奖,并@景田MoveOn


奖项设置

视频类创意大赛总奖金为14000元,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金级类:1名,奖金5000元,颁发奖杯、证书

银级类:2名,奖金3000元,颁发证书

铜级类:3名,奖金1000元,颁发证书

优秀类:若干,颁发证书

入围类:若干,颁发证书


创作说明

★产品名称

景田水

★广告主题 

景田   热爱前行 Move On

★品牌调性

打破常规、年龄不受限、跳脱舒适圈、勇于追寻心中热爱

★传播\营销目的

所有「景田」品牌参赛作品,需与产品结合,贴合「热爱前行 Move On」的品牌定位;凸显“打破常规、年龄不受限、跳脱舒适圈、勇于追寻心中热爱”的品牌调性,体现“挑战更多可能性,拥有自己热爱”的品牌精神。

让景田产品与你的热爱产生关联,传递景田品牌理念,让景田成为更多人的首选饮用水。

★目标消费群

泛人群:10岁-60岁;重点人群:18岁-35岁群体


素 材 库

Logo及产品图片     

进群获得全套品牌资料,参与群内活动有礼,实时获取大赛最新消息! 

 


企业/产品简介

品牌历史:

「景田」品牌于2015年上市,是景田 ( 深圳 ) 食品饮料集团有限公司继成功运作高端饮用水品牌百岁山后历时2年塑造的青春品牌。因优质的产品品质及创新的春笋瓶型,产品已基本覆盖全国市场,倍受消费者的喜爱。2022年,景田品牌提出了“热爱前行,Move On”的slogan,并对产品做了七彩锦鲤包装焕新,鼓舞人们像景田水一样柔韧刚强,去拥有七彩生活。


官方平台  
方微博 官方小红书:@景田MoveOn 官方抖音:@景田MoveOn 景田京东自营店 景田天猫旗舰店

参赛指引

网上提交方式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使用创意星球网进行报名并提交作品。

(2)作品提交网址:xyj.5iidea.com,或点击顶部“上传作品”进入作品提交通道。

(3)参赛者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虚报、瞒报信息。由于虚报、瞒报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参赛人自行承担。

(4)同一作品(含系列)在作品列表中只能生成一条记录,如出现多条记录则视为重复上传;多人小组或团队共同创作的作品

应由小组任意一名成员上传,并在上传过程中添加所有作者;如发现多个账号上传同一组作品亦视为重复上传。参赛人必须在报名截止前自行删除重复作品,报名截止后不得对作品进行任何修改或删除。

参赛费用

一律免收参赛费。

参赛资格

全国专科、高职、本科、硕士、博士等在校学生。同时接受中国境内就读的外国留学生和赴国外留学的中国留学生及港澳台亚欧美等在校大学生参赛。

参赛要求

1.每组作品(系列作品为一组)对应一个作品编号并由系统自动生成。

2.作品编号或条形码作为识别作品的唯一标识,作品展示部分不得出现院校、系、姓名或其他特殊记号。

3.广告文案类别作者不可超过3人,其余类别作者均不可超过6人。

4.所有类别指导老师不得超过3人。

5.为不影响正常上传,在保证作品画质的前提下尽量缩小作品电子文件体积。

6.支持原创,杜绝抄袭。作品不允许大量或全部使用素材(如平面素材,影视类混剪等),素材须取得官方或作者本人授权才可使用。

7.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赛事须知

参赛者(包括单位和个人)完全了解并同意如下参赛规则及约定:

1.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简称为“学院奖”)是由中国广告协会主办,天津创意星球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创意星球”,即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承办的创意大赛。参加学院奖的参赛者应为中国大陆身份,非中国大陆身份的参赛者如参加本活动,应根据本《参赛规则及约定》第11条执行。

2.参赛者承诺并保证参赛作品系原创作品,参赛者是参赛作品的独立创作者,对参赛作品享有完整的、独立的著作权。参赛者保证参赛作品中使用的图片资料等素材不得侵害他人(包括参赛者)现有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外观设计、商号权等相关权利)以及其他民事权利(例如肖像权、隐私权等),且参赛作品必须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之新作。参赛者如违反该项承诺与保证,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经评审认定后,有权单方取消其参赛或获奖资格,有权收回获奖参赛者已经取得的奖牌、奖金等;如因此发生侵权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参赛者承诺并保证提交至学院奖作品征集系统并发布在社交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小红书、抖音、微博、B站、快手或其他同类社交媒体平台、网站)上的参赛作品,应是参赛者本人/团队独立创作完成,符合学院奖赛事原创要求,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违规使用不可商用素材(包括但不限于图片、字体、音乐、视频等)。参赛者创作并发布的参赛作品如因侵权被投诉或起诉,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负责,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3.参赛作品如包含参赛者(含参赛者创作团队的其他成员)肖像权等相关民事权利,则参赛者同意并许可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或经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授权的第三方(一般指命题单位及其关联方,下同)使用其包含肖像权在内的民事权利,参赛者放弃以侵害其民事权利(含肖像权)为由要求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或经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授权的第三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他自然人(如路人)如果出现在作品中,参赛作者应通过马赛克等技术手段处理,以免发生肖像权争议。因参赛作者未尽到前述义务,导致参赛作品侵害相关自然人权益的法律后果由参赛作者承担。

参赛作品如果是多人共同创作完成,则视为参赛者已经获得该参赛作品全体作者的授权,参赛者就参赛作品作出与参赛作品作者身份相关的意思表示,均视为全体作者的意思表示,相关意思表示的法律责任由全体作者承担。

4.参赛者参加学院奖作品征集赛事,视为自愿接受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委托,创作参赛作品,参赛者同意该受托创作作品的知识产权(仅限财产权)归属于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参赛者通过学院奖作品征集系统上传参赛作品时,即视为同意并确认将其参赛作品(包括在原参赛作品基础上修改后的作品)的知识产权(仅限财产权)归属于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且同意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或经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授权的第三方发表其参赛作品、决定在发表或使用参赛作品时是否对作者署名(不署名并不侵害参赛作者对参赛作品的署名权)以及署名方式,以及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参赛者上传参赛作品后,未经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书面授权,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使用参赛作品或向第三方转让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不得自行或者授权第三方利用参赛作品申请注册或登记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专利等)。

5.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拥有参赛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等一切财产性权利,以及决定对前述财产性权利的使用、转让、授权等处分权,包括自行或授权第三方使用、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将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转让给第三方,根据参赛作品申请登记注册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专利)等。

6.所有参赛作品使用素材图片必须为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官方指定网站全景网(http://www.quanjing.com/Promotion/activity/2015adcampus/)提供,如使用其他图片素材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纠纷与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无关,并由提供该参赛作品的参赛者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侵权法律责任。如参赛者违反本条规定,导致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或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授权的第三方遭受损失的,参赛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有参赛作品使用素材音乐必须为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官方指定网站MUSINESS(http:\\www.musiness.vip)提供,如使用其他音乐素材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纠纷与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无关,并由提供该参赛作品的参赛者自行承担可能发生的侵权法律责任。如参赛者违反本条规定,导致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或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授权的第三方遭受损失的,参赛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参赛者保留参赛作品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以及视频源文件(保留期限不低于一年)。参赛作品如果获奖,参赛者应向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提交参赛作品的源文件。因参赛者无法提供参赛作品源文件,导致无法确认参赛者作者身份等不利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8.参赛作品一经提交一律不退,请参赛者自留底稿。为保证赛事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性,参赛者不得在参赛作品电子稿件中出现与参赛者个人身份有关的任何资料、信息或其他标记。

9.为方便相应的第三方企业与获奖参赛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参赛者同意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在其参赛作品获奖后,将其姓名、所属单位(或院校)及联系方式提供给相应的第三方企业。除前述情况外,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承诺保护参赛者个人身份信息等隐私数据。

10.参赛作者提交的参赛作品作为附件是本约定的组成部分。

11.非中国大陆身份的参赛者是指在参赛时提交的身份证明系非中国大陆户籍机关颁发的身份证明的自然人或提交的登记注册证明系非中国大陆工商等登记部门所颁发登记注册证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因非中国大陆身份的参赛者在参赛时提交的身份证明或登记注册证明无法获得有效验证而产生的参赛作品权属等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负责解决。

12.本报名表中电子签名及报名表电子版文件是参赛者真实意思表示,代表参赛者真实意志,与纸质报名表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3.请参赛者仔细阅读上述规则及约定内容,保证参赛作品为合法、健康且独立创作的作品,不得有抄袭、侵权等违法不当行为。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如果疑似抄袭等违反本参赛规则,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有权组织临时鉴定委员会,并以学院奖组委会名义对此做出最终的鉴定结论,参赛作品如经鉴定确认违反本参赛规则,则该作品的参赛者构成违约,参赛者应当向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承担违约责任,参赛者承担违约责任的范围以参赛者实际收益为限,包括奖金、奖牌、报酬等;参赛者及其提交的参赛作品,如侵害了第三方享有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其他合法正当权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或经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授权的第三方如因此承担了法律责任,有权向参赛者追偿。

14.参赛者如不同意上述规则及约定,请立即停止使用本系统在线提交参赛作品,并自动放弃参加本活动。参赛者在线提交参赛作品并完成电子报名、签名后,视为认可并同意参赛规则及其约定,自动接受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委托并创作参赛作品,自动接受本参赛规则及约定的约束。

15.参赛者如获得奖金需在获奖当届青春盛典结束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联系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领取。超过前述期限尚未领取的,视为参赛者授权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代为处分,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可以采取处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获奖参赛者名义将该奖金捐赠于第三方公益组织,该等情形下参赛者不得向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承担任何责任。

16.学院奖组委会对外出具的正式文书,由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即天津创意星球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为盖章。

17.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奖组委会组织机构即天津创意星球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